用工制度与特殊用工

劳务派遣与外包,工资和工伤责任找谁

区分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承包单位,核对实际管理及法定责任。

本篇目录
  1. 派遣的两个单位
  2. 岗位与比例
  3. 工资、事故与争议

派遣的两个单位

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承担用人单位义务,用工单位实际安排工作并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应核对派遣许可、劳动合同、派遣协议和实际工作安排。

派遣劳动合同通常须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之间的派遣协议与劳动者签的劳动合同不能混淆。用工单位退回员工,也不自动等于派遣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岗位与比例

派遣一般限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临时性岗位存续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岗位需依法履行确定和公示程序;替代性岗位对应员工因脱产学习、休假等不能工作期间。

使用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百分之十,法定特定情形另有规定。违反这些规定与具体劳动关系、赔偿责任,应分别审查,不能直接推定所有员工都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工资、事故与争议

同工同酬、加班及绩效等待遇按法定分工和实际岗位核对。工伤发生后,派遣单位依法申请认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工单位协助。双方内部费用分担协议不能排除劳动者法定权利。

发生派遣劳动争议,通常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依法列为共同当事人。名为外包但实际由发包方直接招聘、考勤和管理的,应依实际用工审查;真实承包、转包违法责任则按各自规则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