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条 ·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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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 · 第一百一十四条 ·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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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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