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原审被告人郭建升无个人非法占有贷款的犯罪目的和犯罪故意及诈骗犯罪行为。推定是指通过证明某一已知事实的存在来推断另一事实的存在。陈兴良老师认为贷款诈骗罪中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应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通过欺诈方法获取贷款;
二是到期没有归还贷款;
三是贷款时明知不具备归还能力或者贷款后实施了某种特定行为。“特定行为”是指诸如《全国法院审理金融案件纪要》中所列七种情形等行为。
裁判要旨:原审被告人郭建升无个人非法占有贷款的犯罪目的和犯罪故意及诈骗犯罪行为。推定是指通过证明某一已知事实的存在来推断另一事实的存在。陈兴良老师认为贷款诈骗罪中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应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通过欺诈方法获取贷款;
二是到期没有归还贷款;
三是贷款时明知不具备归还能力或者贷款后实施了某种特定行为。“特定行为”是指诸如《全国法院审理金融案件纪要》中所列七种情形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