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发行前要素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0 生效日期:待核实 发布机关:待核实

(2020 年4 月10 日)

各有关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支持计划要素变更工作,简化注册流程,根据《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资产支持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资产支持计划注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就资产支持计划发行前要素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要素变更是指产品注册后、当期发行前,经与相关主体协商一致,受托人对原注册材料中已经确定的相关要素进行变更。要素主要指《注册办法》所附基本信息表中列明的产品信息和事项。

二、对于发生原始权益人或增信方式变更、交易结构调整、基础资产大规模替换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项,受托人应重新履行注册程序。对于不涉及上述情形的,经中保登公司认定,可以按照本通知要求履行变更程序。本通知所称实质性影响,主要指对产品的合规性或各类风险产生较大影响,可能造成评级、法律等相关专业意见发生重大变化。

三、受托人应于资产支持计划发行前5 个工作日将要素变更的相关书面材料报送至中保登公司,并在注册系统预登记模块中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材料。有关机构应确保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中保登公司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未反馈的,视同对要素变更无异议。

四、申请进行要素变更的,受托人应提交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各有关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履行相关流程,并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恶意、随意或擅自变更注册事项,违反本通知要求及注册工作相关自律规则的,中保登公司将采取相关自律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要素变更材料清单

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

2020 年4 月10 日

随附文件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