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指引证券经营机构对产品或服务进行风险分级,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制定本名录。
证券经营机构应参考本名录并依据《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细化本机构的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评价标准,科学有效评估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并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变化及时调整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特征描述
R1结构简单,容易理解,流动性高,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低
R2结构简单,容易理解,流动性较高,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低
结构较复杂,流动性较高,本金安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特
R3
殊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结构复杂,流动性较低,本金安全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损
R4
失全部本金
结构复杂,不易理解,不易估值、流动性低、透明度较低,本金
R5
安全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甚至损失可能超过本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