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提示(六)

发布日期:2019-10-09 生效日期:待核实 发布机关:待核实

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近期,我部在备案核查中发现个别单一资管计划聘请A 商业银行担任产品的投资顾问,同时该产品的委托人为A 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类产品不符合《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

(三)项关于不得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下达投资指令或者提供投资建议的要求。

对此,我部已要求相关机构进行整改,各机构应严格遵守《资管细则》规定,提升主动合规、实质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主动管理能力。

2019 年10 月9 日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