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业协会,2020 年7 月28 日)
一、资管产品备案系统办理业务材料清单
(一)产品备案
1、备案报告
2、计划说明书
3、资产管理合同
4、合规负责人的合规审查意见
5、所有投资者签字盖章的风险揭示书
6、验资报告/资产缴付证明
7、产品成立公告/产品成立通知书
8、与产品相关的重要合同文本,包括但不限于托管协议、销售协议、电子合同服务协议等
9、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材料(管理人如有需要说明的问题或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也请在此处上传)
10、聘请投资顾问的产品,还应提供投资顾问协议及对投资顾问的尽调报告。
11、接受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发行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参与的产品,还应提供其他金融产品完成备案的证明材料及穿透后的投资者信息情况表。
12、接受证券委托的单一资管计划,还应提供投资者所持证券资产证明及委托人的出资承诺书。
(二)资管产品业务变更
1、变更/展期备案报告
2、相关附件(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协议等)
(三)资管产品终止
1、终止相关附件(终止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资管产品清算
1、清算相关报告(清算备案报告、清算报告、清算相关附件等)
2、未及时开始清算的情况说明(如有)
(五)重大事项
1、重大事件情况说明
2、重大事项情况表
(六)信息报告
1、定期报告(产品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内控报告等)
2、不定期报告(产品不定期报告、离任审查报告等)
3、其他事项报告
二、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产品备案系统办理业务材料清单
(一)产品备案
1、备案报告或备案承诺函
2、计划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推介材料
3、合伙协议
4、托管协议
5、验资报告/资产缴付证明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及风险揭示书
6、工商公示信息截图
7、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监督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8、合规负责人的合规审查意见
9、基金成立公告
10、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材料(管理人如有需要说明的问题或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也请在此处上传)。
11、基金存在委托募集时应提供代销协议。
12、GP 与管理人分离的合伙型基金以及受托管理的公司型基金应提供委托管理协议。
13、基金有外包服务机构时,还应提供外包服务合同。
14、接受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发行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参与的产品,还应提供其他金融产品完成备案的证明材料及穿透后的投资者信息情况表。
(二)产品重大变更
1、变更决议
2、信息承诺变更函
3、相关附件(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协议等)
(三)基金清算
1、基金清算报告(如涉及多次清算,请将所有清算报告打包压缩上传)
2、基金清算承诺函
3、管理人(投顾)需要说明问题的文件
(四)重大事项报告
1、重大事件情况说明
2、重大事项情况表
(五)产品季度更新
1、风险揭示书
2、投资者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