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8 生效日期:2016-07-15 发布机关:中国基金业协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 年4 月18 日)

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 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 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 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上述指引自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 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附件2: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 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附件3: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 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

附件4: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

中国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已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