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1: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参考模板(自然人)

发布日期:2017-06-28 生效日期:待核实 发布机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姓名性别年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籍职业职务联系方式 座机移动电话邮编电子邮箱住址

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 年个人

□是□否

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资产

*私募基金或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最近20 个交易规模

日金融资产均不得低于人民币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是□否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 万元

具有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

经历,或者具有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或者属于《证

□是□否经历券提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所规

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

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否( ), 是( )请说明: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本人( ),他人( )请说明:是否有不良诚信记录否( ), 是( )请说明:

本人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其承担责任。

投资者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章: 募集机构盖章:

复核人签章: 年 月 日*注:私募基金投资者须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一定时期”的规定

附图
附图1
附图2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