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25 生效日期:2019-07-01 发布机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基协字〔2019〕 339 号各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规范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持续提升从业人员守法合规意识和专业化素养,推动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通知》(中基协〔2018〕437 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现就后续培训管理有关事项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继续下调远程培训收费标准。随着远程培训课程体系的不断完善、课程内容的逐渐丰富,协会将进一步下调远程培训收费标准,由15 元/学时降至12 元/学时,团购价格由12 元/学时降为10 元/学时。

二、为从业人员提供更加多元的培训服务。拓展培训主体范围,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协会组织的面授培训或远程培训,也可以参加协会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组织的面授培训获取学时。

三、进一步丰富免费培训内容。协会为从业人员提供更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方面的免费面授及远程培训,不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促进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本公告自2019 年7 月1 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