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5 号〗罗建升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如何依法处置涉案财物

裁判要旨:刑事案件中,对涉案财物的处置有五种方式:

一是用于附带民事赔偿款的执行;

二是作为违法所得进行追缴及追缴不能时责令退赔;

三是用于没收财产刑和罚金刑的执行;

四是作为供犯罪所用的财物即犯罪工具的没收;

五是作为违禁品的没收。以上五种处置方式根据各自作用不同可分为三类:第一是补偿性的刑法手段;第二是惩罚性的刑法手段;第三是行政强制措施类的刑法手段。在涉黑恶刑事案件的财产处置时,人民法院应当把握从严处置原则、依法处置原则、平衡处置原则。除此之外,也应坚持“民事优先”原则,补偿性的刑法手段优于惩罚性的刑法手段,被害人人身损害赔偿优于财产权益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