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4 号〗戴颖、蒯军寻衅滋事案——实施轻微暴力并强行同吃、同住、同行跟随讨债的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无论是根据《宪法》还是《刑法》有关规定,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程度是不同的,只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才构成非法拘禁罪,实践中,要注意将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区分开来。实施轻微暴力又同吃、同住、同行跟随讨债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对于其中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