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0 号〗唐立新、蔡立兵贩卖毒品案——如何把握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未遂标准与毒品犯罪上下家的死刑适用标准

裁判要旨:在毒品刑事案件中,认定贩卖毒品罪的既遂,宜采取“进入实质交易环节”的标准。对于毒品上下家已经进入毒品交易现场并实施了验货、谈价、称重等实际交易行为,仅差支付毒资后交付毒品的环节尚未完成,依法可以认定为犯罪既遂,以有利于严惩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