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0 号〗何鹏燕介绍卖淫案——如何理解组织卖淫罪中“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含义

裁判要旨:

(1)刑法中规定的“组织”行为的基本模式为行为人为了达到一定的犯罪目的,将分散的人或事物按照一定的形式相结合,形成相对固定的整体的行为。

(2)对于“组织他人卖淫”,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①在人数上要求达到多人;②在空间上要求具有稳定性;③在时间上要求具有重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