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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
〖第1266 号〗尹乐、李文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与行贿人达成贿赂合意,在缓刑执行期满后收取财物的,能否认定“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
裁判要旨
:
1、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与行贿人达成贿赂合意,在缓刑执行期满后收取财物的,可以认定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
2、被告人在侦查人员的监控下收受贿赂,不属于“侦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