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4 号〗郑建昌故意杀人案——被告方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但未依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法庭应当如何处理

裁判要旨:对于被告方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申请,法庭并非一律启动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程序,而是首先要对被告方的申请及其提供的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被告方提供的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有据可查,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进行调查。被告方承担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责任,只需使法庭对证据收集合法性产生疑问即可,不同于检察机关承担取证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不要求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