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6 号〗李明辉受贿案——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二审在减轻犯受贿罪被告人主刑的同时,能否加重财产刑

裁判要旨:交叉引用新、旧法应当以罪刑式法条为最基本的单位,不能继续进行拆分;主刑、附加刑分别适用新、旧法是对刑法条文完整性的侵害,同时也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后,二审法院在审理贪污贿赂上诉案件时,应当整体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量刑,在减轻被告人主刑的同时,加重财产刑的,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