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8 号〗邵大平交通肇事案——交通肇事撞伤他人后逃离现场,致被害人被后续车辆碾压致死的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

交通肇事撞伤他人后逃离现场,致被害人被后续车辆碾压致死的如何定性?

(一)“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不以逃逸前的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不以行为人在逃逸前的交通肇事行为中的责任大小为前提条件;(三)正确区分二次碰撞事故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和不作为故意杀人。二次碰撞交通事故的客观过程为第一次碰撞一行为人逃逸一被害人无法离开或停留在现场一第二次碰撞一被害人死亡。因此,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间介入了两个因素,就需要分析其因果关系是否存在被切断或影响(原因力大小变更)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