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坚持在客观基础上的主观判断,即在查明客观事实的前提下,根据一定的经验法则或者逻辑规则。.本案中,王先杰名义占有本人银行卡内钱款,但实质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孙向荣处的情形下,本人并无实质处分权,其须借助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取得财产。法院将钱款冻结,涉案财物处于国家公权力控制之下,被害人只是暂时失去处分权,并未实际受到财产损失。若法院将钱款划拨,不论发给债权人还是作其他处理,被害人财产损害均已实际发生,即构成既遂。
裁判要旨: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坚持在客观基础上的主观判断,即在查明客观事实的前提下,根据一定的经验法则或者逻辑规则。.本案中,王先杰名义占有本人银行卡内钱款,但实质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孙向荣处的情形下,本人并无实质处分权,其须借助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取得财产。法院将钱款冻结,涉案财物处于国家公权力控制之下,被害人只是暂时失去处分权,并未实际受到财产损失。若法院将钱款划拨,不论发给债权人还是作其他处理,被害人财产损害均已实际发生,即构成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