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1)在拖欠被害人钱款情况下,以暴力、胁迫手段逼迫被害人写下收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抢劫罪;
(2)以暴力、胁迫手段逼迫被害人写下收条的行为,属于抢劫既遂。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按被告人自报身份审判的条件:
(1)查明被告人身份是办理所有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
(2)按被告人自报身份审判是在特殊情况下的例外做法;
(3)正确理解和适用按自报身份审判的条件。
裁判要旨:
(1)在拖欠被害人钱款情况下,以暴力、胁迫手段逼迫被害人写下收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抢劫罪;
(2)以暴力、胁迫手段逼迫被害人写下收条的行为,属于抢劫既遂。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按被告人自报身份审判的条件:
(1)查明被告人身份是办理所有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
(2)按被告人自报身份审判是在特殊情况下的例外做法;
(3)正确理解和适用按自报身份审判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