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1 号〗孟某等强奸案——被害人无明显反抗行为或意思表示时,如何认定强奸罪中的“违背妇女意志”

裁判要旨:强奸罪中的违背妇女意志,是指未经妇女同意而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对妇女的同意不能以其有无反抗为标准,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意思表示,作为认定其是否同意的唯一条件。一般而言,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1)案发时被害妇女的认知能力;

(2)案发时被害妇女的反抗能力;

(3)被害人未作明确意思表示的客观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