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7 号〗吴名强、黄桂荣等非法经营案——非法生产、经营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应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被告人以生产药品的故意,非法生产、经营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非法经营罪的竞合,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被告人以生产药品的故意生产、销售盐酸曲马多,无证据表明生产出的盐酸曲马多流入毒品市场,故不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和非法经营罪的竞合,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