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本案中,被告人王文峰、马正勇均具有较多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王文峰构成自首;马正勇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能如实供述罪行。同时,二被告人均能主动赔偿,具备《环境污染解释》第五条规定的酌情从宽处罚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