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被告单位之间的主、从犯,应根据各个环节被告单位对走私犯罪所起的作用大小、结合各单位的分工特点进行认定。对于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综合考虑其所在单位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其本人所起的实际作用确定主、从犯身份;对协助犯罪单位进行走私犯罪活动的单位普通员工应认定为从犯。
裁判要旨:被告单位之间的主、从犯,应根据各个环节被告单位对走私犯罪所起的作用大小、结合各单位的分工特点进行认定。对于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综合考虑其所在单位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其本人所起的实际作用确定主、从犯身份;对协助犯罪单位进行走私犯罪活动的单位普通员工应认定为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