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6 号〗田军祥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公务案——如何区别对待犯罪后为逃避法律制裁引发与醉驾引发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量刑

裁判要旨:在城市主干道及高速公路或公共场所,驾驶车辆横冲直撞,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且其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