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本案中,被告人邓明建明知农药有剧毒性,仍将勾兑好的农药递给李术兰,邓明建主观上对李术兰的死亡持放任态度,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条件。同时,邓明建客观上也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条,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其行为是基于李术兰的请求,目的是为了帮助李术兰脱离病痛,符合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范畴,可以结合其他情节从轻处罚。
裁判要旨:本案中,被告人邓明建明知农药有剧毒性,仍将勾兑好的农药递给李术兰,邓明建主观上对李术兰的死亡持放任态度,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条件。同时,邓明建客观上也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条,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其行为是基于李术兰的请求,目的是为了帮助李术兰脱离病痛,符合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范畴,可以结合其他情节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