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0 号〗尚娟盗窃案——明知他人报案而留在现场,抓捕时亦无拒捕行为,且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是否构成自首

裁判要旨:明知他人报案而留在现场,客观上犯罪嫌疑人能逃而不逃,抓捕时亦无拒捕行为,且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构成自首。在作案现场以外的其他场合,如果犯罪嫌疑人明知他人报案,客观上犯罪嫌疑人能逃而不逃,自愿等待抓捕,且无拒捕行为,如实供述罪行的,同样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主动性和自愿性,也应当认定为自首。明知他人报案而留在现场,抓捕时亦无拒捕行为,且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若客观上不具备逃走的条件,不是”能逃而不逃”的,不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此外,”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中的”现场”不限于作案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