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1 号〗张某故意杀人案——如何在近亲属之间的杀人犯罪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体现罪责刑相适应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人张某因对其父张某甲、其母李某使用暴力方式管教和李某殴打其祖母并将其祖母居住的房子欺骗过户心生怨恨,遂采取投毒、勒颈、刀刺的方式将张某甲、李某杀死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然而,本案系近亲属之间犯罪,被害人有一定过错,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有所不同;张某归案后能主动坦白罪行,并认罪、悔罪,在服刑期间也有良好表现,故对张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