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4 号〗刘长华抢劫案——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属于“形迹可疑”还是“犯罪嫌疑”

裁判要旨:行为人如实供述罪行之前司法机关是否已经掌握客观的,据此足以合理怀疑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的证据或者线索,从而在行为人与具体案件之间建立起直接、明确、紧密的联系,是形迹可疑与犯罪嫌疑的本质区别,是正确认定“形迹可疑型”自首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