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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与司法
〖第662 号〗章来苟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检察官离任后在原任职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担任辩护人是否违反了回避制度?若违反了回避制度,应如何处理
裁判要旨
:一审辩护人陈小芩违反了《检察官法》关于任职回避制度的规定,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不得担任本案的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