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 号〗谢怀清等贩卖、运输毒品案——毒品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先后翻供的,如何认定案件事实

裁判要旨:毒品犯罪隐蔽性强,一般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类似于故意杀人、抢劫等案件中遗留作案痕迹的犯罪现场,取证工作有一定特殊性,且难度较大。同时,毒品犯罪分子到案后不认罪或者翻供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特别是在幕后起组织、指挥作用的毒品犯罪分子,由于不直接出现在毒品交易地点或运输途中,到案后不认罪的情况非常普遍。对于翻供案件,应当结合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审查被告人的翻供理由是否成立,内容是否可信,进而确认有罪事实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