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2 号〗程稚瀚盗窃案——充值卡明文密码可以成为盗窃犯罪的对象

裁判要旨:非法侵入移动公司充值中心修改充值卡数据,并将充值卡明文密码出售的行为属于将电信卡充值后使用,构成盗窃罪。充值卡的明文密码及与之相对应的密码共同代表着一定金额的电信服务,该密码本身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属于财物范畴,能够作为盗窃罪的对象。非法侵入移动公司充值中心修改充值卡数据,并将充值卡明文密码出售的行为属于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给移动公司造成了资费损失,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