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6 号〗法院裁定终结执行被执行人龙金罚金案——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罚金减免程序如何操作

裁判要旨:本案的被执行人龙金的家庭在"5·12"地震中受灾严重,属于《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除执行罚金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关于减免罚金的程序规定和《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参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八条关于执行终结的相关规定,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罚金刑,免除被执行人龙金尚未缴纳的罚金。应当说,在罪犯龙金家庭遭受地震灾难后,法院依法作出免除其所判罚金的执行,体现了刑法的人文关怀,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灾区籍罪犯的关怀体恤,有利于罪犯的改造,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