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对以下嫖宿幼女的行为应认定为奸淫幼女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定罪量刑:
(1)嫖宿幼女情节恶劣的;
(2)嫖宿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嫖宿幼女的;
(4)二人以上共同轮流嫖宿幼女的;
(5)嫖宿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本案中,对冯支洋等7 人嫖宿行为究竟应当如何处理,取决于被告人是否具备上述加重情节。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贵州习水案中嫖宿幼女的被告人并不具备上述五种情形之一,故对其以嫖宿幼女罪论处是合适的。
裁判要旨:对以下嫖宿幼女的行为应认定为奸淫幼女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定罪量刑:
(1)嫖宿幼女情节恶劣的;
(2)嫖宿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嫖宿幼女的;
(4)二人以上共同轮流嫖宿幼女的;
(5)嫖宿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本案中,对冯支洋等7 人嫖宿行为究竟应当如何处理,取决于被告人是否具备上述加重情节。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贵州习水案中嫖宿幼女的被告人并不具备上述五种情形之一,故对其以嫖宿幼女罪论处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