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1 号〗龚文彬等抢劫、贩卖毒品案——诈骗未得逞后以暴力手段取得财物的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转化型抢劫与抢劫罪的区别关键在于主观方面。转化型抢劫的主观方面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行为人在盗窃、诈骗、抢夺过程中被发现后,为排除妨碍进而占有财物而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直接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