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5.6)关于“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仅指以实施抢劫及盗窃、诈骗、抢夺等图财型犯罪为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将入户同时作为强奸和抢劫的手段行为,是对同一行为的重复评价,也违反了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5.6)关于“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仅指以实施抢劫及盗窃、诈骗、抢夺等图财型犯罪为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将入户同时作为强奸和抢劫的手段行为,是对同一行为的重复评价,也违反了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