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是指被害人出于主观上的过错实施了错误或不当的行为,且该行为违背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序良俗、伦理规范等,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或其他正当利益,客观上激发了犯罪行为的发生。对于其具体内涵,目前我国法律对其并没有明确规定,类似概念散见于刑法、刑诉法、司法解释、省级高院试行文件以及刑事指导案例中。如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76 条规定:“人民法院除应当审查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量刑情节外,还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审查以下影响量刑的情节:(一)案件起因;(二)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