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 号〗高建华等贪污案——使用公款购买房屋构成贪污的,犯罪对象是公款还是房屋

裁判要旨:私自截留公款以单位的名义买房,由个人非法占有,构成贪污罪,非私分国有资产罪。在“党委扩大会”上共谋“集资购房”,将公款用于单位多人购买私房,构成共同贪污。使用公款购买房屋构成贪污的,犯罪对象是公款不是房屋。对于行为人贪污房产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对房产已经达到实际控制状态,即使产权证尚未办理,也不影响贪污犯罪既遂的成立。私自截留公款以单位的名义买房,由个人非法占有,构成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