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身为农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赌博,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其又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优抚款物管理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