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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
〖第398 号〗黄旭、李雁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和处罚
裁判要旨
: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情、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而传播,制造恐慌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