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行为人一直将用于水下施工爆破而以合法手续领取的炸药存放在船上,其驾船行驶的目的是装运货物,而非将炸药从一地运至另一地,将此行为认定为运输炸药不符合主客观一致原则,应当以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