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精神损害解释》第九条将致人死亡造成精神损害应予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规定为死亡赔偿金,但此“死亡赔偿金”与《国家赔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修正后的《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显然名同实异,前者为精神损害赔偿费用,后者与《办法》《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死亡补偿费”名异实同,为财产损失赔偿费用。因此,凡是被害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均应判处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偿费)
裁判要旨:《精神损害解释》第九条将致人死亡造成精神损害应予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规定为死亡赔偿金,但此“死亡赔偿金”与《国家赔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修正后的《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显然名同实异,前者为精神损害赔偿费用,后者与《办法》《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死亡补偿费”名异实同,为财产损失赔偿费用。因此,凡是被害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均应判处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