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 号〗韩雅利贩卖毒品、韩镇平窝藏毒品案——被告人在羁押期间人工流产后脱逃,多年后又被抓获审判的,能否适用死刑

裁判要旨:所谓“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仅包括审判时正在怀孕的妇女,而且也应包括因犯罪被羁押时已怀孕,但在审判前因某种原因自然或人工流产的妇女,即适用于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也就是说,只要刑事诉讼程序已经启动,尚未结束,对此期间怀孕的妇女,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均不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