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 号〗陆飞荣玩忽职守案——新刑法生效之前实施的滥用职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裁判要旨:滥用职权行为较玩忽职守行为重,尽管并未在法定刑中体现,但双方的追诉标准不一致,如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为重伤2 人以上,玩忽职守则为3 人以上,所以凡是刑法修订之前的滥用职权行为,通常情况下均应适用旧法,以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以体现“从旧兼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