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中的“捏造虚伪事实”既可包括无中生有,凭空编造全部虚假事实的情形,也包括添油加醋,恶意歪曲、夸大事实或编造部分虚假事实的情形;“重大损失”一般是直接经济损失,但间接经济损失也是应当考虑的量刑情节;应根据案件具体事实认定被告人的行为侵犯的是商业信誉,还是商品声誉,抑或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确定相应的罪名。
裁判要旨: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中的“捏造虚伪事实”既可包括无中生有,凭空编造全部虚假事实的情形,也包括添油加醋,恶意歪曲、夸大事实或编造部分虚假事实的情形;“重大损失”一般是直接经济损失,但间接经济损失也是应当考虑的量刑情节;应根据案件具体事实认定被告人的行为侵犯的是商业信誉,还是商品声誉,抑或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确定相应的罪名。